变味的众筹:穷人更穷,富人更富
2018-08-13 07:59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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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段时间一件事儿火了,说是37岁的刘凌峰患胃癌病情危重,通过朋友圈发布了大量对生命的感悟、对亲人的歉疚,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,此事经过媒体报道后,刘凌峰也顺利通过众筹平台筹集资金30万。然而事情随后出现反转,有网友指出刘凌峰本人是房产企业高管,名下另有一家房产中介公司,其去年出售武汉十多套房产变现。其妻子驾驶车辆为宝马z4敞篷跑车,名下也有一家公司,如此一个典型的的“高富帅”,为何又要通过网络众筹消费大家的同情心呢?

   一,网络众筹是否只是“穷人”的专利?
   
  在分析上述问题之前,首先必须确认一点,网络众筹是否只是“穷人”的专利?说简单点,网络众筹只是利用网络去扩大事件的影响力和传播度,降低求助人的成本,提高求助效率。无论是创业也好,还是大病医疗也好,网络众筹都可以贡献一臂之力。严格说来,网络众筹并非只是“穷人”的专利,而且所有的众筹平台都没有明确将富人拒之门外。

  求助人的背景不会成为他们登陆众筹平台的障碍,但却会影响募集资金的规模,甚至决定众筹是否成功。因此对事件的“包装”、“策划”就变得尤其重要,这里面主要包括三点:第一,突出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性;第二,突出事件的危害性,在经济方面造成的巨大压力;第三,在允许的范围内,可以讲述一些故事、情怀,用以打动网友。实际上,这次刘凌峰的事件中,第三点做得非常好,几乎是一个“教科书”式的样板案例。

  另外,假设网友曝光的内容属实,那么很明显,之前当事人是明显在刻意回避家庭背景的问题,毕竟30万不是小数目,如果确实有钱,那众筹30万将会背负巨大的骂名。不过,针对网上的质疑,刘凌峰表示“无力解释,可做房查,也接受财产核算,上帝面前无人能说谎”,这也致使事件真相扑朔迷离。

   二,面对“诈捐”,众筹平台应当如何做?需要承担责任吗?

  虽然网络众筹并不只是穷人的专利,但很多有钱人在通过众筹求助时,往往会进行虚假宣传,把自己说得“楚楚可怜”,这就涉及“诈捐”的问题。众所周知,众筹平台在上线众筹项目时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详细审核,如果审核不实,应当不予通过。那么退万步说,假设出现“诈捐”等问题,众筹平台应当如何做?需要承担责任吗?

  首先,众筹平台应该提醒众筹者虚假宣传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,一旦出现诈捐应当立即叫停,冻结相关账号,如果事后发现,则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  其次,众筹平台应当向网友准确传递各类信息,不能有任何隐瞒,同时,在追缴相关捐款的同时,也应当安抚好网友的情绪,并将相关捐款如数奉还。

  但真正要做到这两点非常困难,第一,并不是所有的诈捐事件都能被顺利挖出来,相当一部分会被掩饰得非常完美;第二,就算挖出诈捐事件,如何追责?尤其是在众筹平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,靠网民的力量显然很难维权。

  也正是基于这种情况,近年来甚至出现了众筹平台和众筹者联合造假进行诈捐,私下利益分享等问题,进一步导致网络众筹公信力下降。

   三,众筹变味:穷人更穷,富人更富

  其实抛开网络众筹乱象来说,现在的众筹也确实变味了,成了“穷人更穷,富人更富”的游戏。

  第一,正如上面所说,网络众筹要想成功,离不开包装策划,引发网络舆论,推动事件影响力上升。对富人来说,他有足够的钱,当然可以把事件包装策划得非常完美,甚至花钱去做宣传,但穷人在这方面完全不占优势。这就使得富人的众筹容易占据更多资源,在众筹项目越发增加的今天,这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。

  第二,一般众筹项目也会通过其他的社交平台,如微信来进行传播,富人的圈子也基本是富人,其众筹的数额相对较大,参与人群也更多,穷人在这方面也完全不占优势。说白了,网络众筹大部分也是人带人,基于网络社交展开,因此,社交圈子的经济水平决定了众筹的规模。

  按照现在的情况下去,网络众筹可能会面临更多的质疑和批评,这不仅会导致大家对网络众筹不信任,更重要的是,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将无法通过众筹平台募集资金,这将是一个非常可悲的局面。(文/王易见 QQ:543415188,微信:543415188 ,约稿、公关、营销传播,价格公道,合作共赢!)        
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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